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9月26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福建省流通领域学生用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前不久,该局共抽查检验了68家销售单位的校服、固定式灯具、嵌入式灯具、学生文具、课桌课椅、玩具、儿童家具等7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其中校服8批次、灯具4批次、玩具2批次、儿童家具1批次。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电商平台在厦门、宁德等4个地区抽查27家实体流通电子商务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其中8批次不合格。标称生产单位分别为:漳州市龙文区品冠儒林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宁德市善雅服饰有限公司、福建宾喜达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宏服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石狮亿邦商贸有限公司、泉州书香源满贸易有限公司、石狮市陆东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胜吉狼服饰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纤维成分含量、绳带、耐湿摩擦色牢度等项目。据分析,此次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纤维成分含量超出标准允许偏差、实测纤维种类与标称不符;绳带不合格主要原因绳带无固着点、绳带长度超出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染料固着牢度差、耐湿摩擦牢度测试级数低于产品标准要求。
在福州、泉州等4个地区10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固定式灯具,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市顺冠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电磁骚扰过大等。抽查10批次嵌入式灯具,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分别为:广东江门星发现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铸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冠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能效限定值(光效)不足、显色指数和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超标等。
在福州、厦门等4个地区4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玩具,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分别为:汕头市澄海区纳高时创玩具厂、汕头市韩艺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蓄能弹射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在福州、泉州等6个地区10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儿童家具,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江西元月家具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超标。
另外,在淘宝、拼多多、天猫等3个电商平台5家销售单位抽查5批次学生文具,未发现不合格。在泉州、漳州等2个地区2家销售单位抽查4批次课桌课椅,未发现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福建省产品质量智慧抽查子系统。对同一批次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无证生产及未标注厂名厂址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编辑:马无名 审编:益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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